第(2/3)页 那天林诺和傅禾带着小孙子在江边散步,林诺去买烧烤,突然一对男女过来要抢孩子,辱骂傅禾抢了他们的孙子。 那一对老夫妻头发花白,浑浊的眼睛不断的流着泪,看着可怜极了,天然就容易得到别人的同情。 两个人一边哭一边动手抢孩子,突然旁边卖烧烤的小贩冲了过来,直接一个专业的擒拿手将人贩子给抓了。 小孙子躲在傅禾怀里哭,傅禾一边安慰着他一边也是有点弄不清楚状况。 林诺回来后,看了看伪装成小贩的国安同志,又看了看他们身上卖煎饼果子的衣服,默了。 她就说这条街上的煎饼果子格外难吃,怎么开了好几年还没倒闭! “奶奶。” 小孙子见到林诺,张开了手,林诺赶紧接过来,也让傅禾轻松一些。 林诺安抚着傅禾:“别怕,是嗣真的同事。” “嗯。”傅禾浑身发抖,但还是努力的保持镇定。 林诺八十岁那年与世长辞。 临死前,她照例伸出手,把已经不年轻了的林嗣真的头发搞成鸡窝头。 林嗣真哭着说:“妈妈,别离开我,你答应过会永远当我妈妈的。” 林诺的眼前一片模糊,根本看不清人影。 她微微一笑,“别哭了,哭得好丑。” “妈妈……” 林嗣真握住她苍老的手,泣不成声。 林诺淡淡的笑着,“嗣真,谢谢你。妈咪是第一次当妈咪,没经验不知道该怎么当一个好妈咪,但是因为你很乖很好,让妈咪很好很轻松的完成了当妈妈这个任务。” 说完,林诺闭上了眼。 林嗣真伏首在床上痛哭,妈妈走了,他没有妈妈了。 傅禾抱住了他,“嗣真,你还有家。” 是的,妈妈走了,但是他还有家,还有亲人,不是小时候孤单的一个人了。 …… 这个世界是林诺待过最长的一个世界了,几十年的光阴。 几十年的陪伴。 骤然回到现实世界,还有点不适应。 林诺起身左右活动身子。 嗯。 连身体都觉得陌生了呢。 林诺下楼逛了一圈,总算将原来的身体适应习惯了,这才松了一口气。 真怕她突然觉得自己不是自己了。 买了一些吃的,林诺回到家,把996q出来,让它把《无益经》翻了出来。 反正996都已经跟她泄漏那么多《无益经》的内容了,跟她自己看也没什么区别。 而且她突然有一个问题想知道。 如果停留在小世界会让她的灵魂对自己的身体陌生,产生微妙的不匹配的错觉。 那么她要如何确认,现在的身体真的就是她的身体呢? 有没有一种可能,她只是客居? 林诺低头,茶几上出现了一本古朴的书,封面蓝色,只有三个大字——无益经。 翻开第一页,和以前一样写着,读之无益且有害。 每当看到这句话就想把这本书给撕了。 林诺翻开第二页,第三页…… 很快,夕阳在落地窗前映出粉色。 终于,林诺翻到了最后一夜。 996好奇的问:“宿主,怎么样?有什么感觉吗?” 林诺皱眉,“感觉就是,这书真无聊。” “怎么会无聊呢?”996纳闷极了,这可是《无益经》啊! 鼎鼎大名的《无益经》。 修道至宝,独一无二。 林诺懒得解释,只是看向窗外夕阳。 夕阳映射在云朵之上,一层层的云朵变成了粉色。 林诺眸光深深,“996,你知道吗?看完了《无益经》,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会变,世界呈现在你的眼中和在别人的眼中是不一样的。” 996电波疯狂乱颤,“什么意思?” 林诺磨牙,“意思就是,我想好好的问候你家主神大人。” 又被算计了。 《无益经》顾名思义,没有任何好处的经书。 它指的是对看过他的人来说没有任何好处。 因为它是一本讲牺牲的书。 若你心怀大爱,你将突破人的枷锁,修道牺牲奉献于天地万物,于私人无益。 若你心思不正,它不过一本普普通通讲述天地万物来历的书,对你也没有任何增益,修道只能靠自己去体悟。 996那个哔哔哔的主神,那个坑爹货,拿着996想坑她007去牺牲奉献。 只谈牺牲奉献,不讲工资绩效,白嫖劳动力的老板,都是垃圾资本家。 林诺拆了一包薯片,“996,你知道你家主神为什么要收集灵魂之力吗?” 996 :“为什么?” “为了救一个人。” 为了救那个人,所以特么的想坑她007。 她绝对不会上当的。 996 :“救谁?” 林诺:“他妈。” 996 :“啊?” 林诺:“他姐姐。” 996 :“?” 林诺:“他爱人。” 996 :“这是三个人。” 林诺神秘一笑,“不,这是一个人。” 996 :“…… ” 聊完这个话题,林诺就不想再聊了,休息了半个多月,眼睁睁看着余疏影都和后期小哥见家长发展顺利了,林诺叫出996进入了新的世界。 原身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普通女人。 家庭普通,父母底层小市民,有一套自住房,没多少存款,但是也不至于吃不起饭。 长相普通,一般般的眼睛,一般般的鼻子,一般般的身材,还近视,整日戴着一副黑框眼镜,扎着马尾辫,出门也不会有人搭讪。 前途普通,学习不上不下,不出意外,应该会和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一样普普通通的毕业,找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,然后普普通通的拿着几千块钱工资,普普通通的结婚生子,和爸爸妈妈一样过着吵吵闹闹的夫妻生活。 然而就是这样普通的她却被卷入了一场让她终身都走不出来的阴影。 大一开学没多久,原身在和舍友岑妗一起去看一场篮球比赛时,突然被当时的校篮球队队长岑浩当众表白。 他说:“林诺,我喜欢你,做我女朋友好吗?” 原身和他都没说过几句话啊,怎么答应? 而且原身自认为自己就是一个普通人,根本配不上校内风云人物的岑浩,于是落荒而逃。 原身逃跑了,岑浩却并没有放弃,对她穷追不舍,不断偶遇,送花送巧克力,情人节在楼下等她,下雨天给她送伞送饭,只要是能见到她,能做的他都会去做。 原身问岑浩到底喜欢她什么。 岑浩说,“喜欢就是喜欢,第一眼见到你就心动,没有别的理由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