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九章 快意恩仇-《谪仙之我为妖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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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可胭脂放弃了,又用自身的能量护住了他的命,还以自身修为为他养魂,让他获得了极大的机缘。”
“而胭脂是我的人,那么杨浩的命就是欠我的,杨浩一家跟我有了三年的约定。三年以后他可以选择不给我工作。”
“可如果他离开我们这个团队以后,反手就出卖了我们,那他只有一死谢罪这一个结局。”
刘浩南也不清楚,他是出于什么心态,才对艾莎说了这些话。
但他说的很真实,并不是借杨浩的事情警告艾莎。
只是因为艾莎问了,所以他就按照自己真实的想法回答了。
这些话说完以后他也很愕然。
他这十八年都生活在法制社会,他怎么也想不到,他能轻描淡写的说出要人命的话来。
他陷入了沉思,是什么原因让他这样说呢?
难道就因为胭脂救了杨浩吗?
按照这样说,那不是每个医生都掌握着巨大的权利?
我救了你的命,你对不起我,就应该把命还给我?
过了一会儿,刘浩南想通了,因为杨浩跟胭脂之间,不是医生跟患者的关系。
医患之间是合同,是商业行为,患者支付了医疗费用,医生在治病的过程中得到了报酬。
那么患者就不欠医生什么了。
而胭脂是耗费了自己的修为,放弃了自己触手可得的巨大利益,保住了杨浩的命。
是对杨浩有救命之恩,不但是有救命之恩,而且还带杨浩进入了修行之路
这又是一重恩,师恩。
所以如果杨浩如果背叛了自己,就是忘恩负义,这样的人死不足惜。
当然杨浩受的恩是胭脂的,而不是自己的,自己出钱帮杨浩还债,这也是交易,谈不上是恩。
可刘浩南很清楚,胭脂不管在什么情况下,都不会跟自己离心离德。
所以杨浩背叛自己的前提,一定是同时背叛了胭脂,因为自己的利益就是胭脂的利益。
他做人的准则就是恩必报、债必偿,活着就得快意恩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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